熊黛林微头条怒揭豪车“潜规则”,各路名人支招维权
熊黛林称,她定了辆“R”品牌汽车,提车时得知需要加价才能买到自己看中的配置。对方的解释是销售经理当时看走眼,介绍说错了。多番交涉后无果,高层态度也极其恶劣,放言“不要就算”。“现在香港还有这么恶劣的服务态度?你公司大就能店大欺客了?你的员工失职为什么要我来承担?我应该去哪里求助呢?”
对于熊黛林遭遇的购车潜规划,多名微头条用户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车若初见》制片人、主持人“车若初见”发文称,“不了解香港的情况,但是在内地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在少数,买豪车,尤其是像是这种顶级豪华品牌,不选装配置是根本不卖。但收完车款之后才提这茬,确实是过分了。”
资深汽车媒体人“autocarweekly”认为,店大欺客总有存在,但知错就改如海底捞,更难能可贵。客户应该是第一位的,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企业才更受人尊敬。“回到汽车圈,咱们日益壮大的车企们,扪心自问下,好好造车了么?好好对待消费者了么?口碑和信誉,可是一点一滴积累的呀。”
资深媒体人杨锦麟则直接感叹:香港的服务品质下降是不争的事实!
王宝强离婚案、苏享茂自杀案的代理律师张起淮从法律角度普及了这件事的性质——汽车经营者反口加价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法定权益、挑衅汽车销售规范、无视价格监管。
“消费者在缔约环节应该认真、全面、审慎地了解商品服务的真实情况和合同内容;在遭遇违法侵权事件时,理性、客观、有序地搜集固定证据,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调解、行政投诉、诉讼或者仲裁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张起淮建议。
汽车自媒体“有车以后”向消费者建议,销售的口头承诺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有理有据。而且最好是盖店里的公章,不要个人签名,避免销售辞职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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