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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影视业首例“寄生营销”案宣判 《笔仙》胜诉

http://www.eastyule.com  2014-07-03 20:54:17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小星星
  小编导读:今年5月5日,《笔仙3》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笔仙惊魂3》告上法庭。前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为这两部影片之间的官司作出一审判决:《笔仙3》胜诉,《笔仙惊魂3》赔款5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作为国内影视行业首例由“寄生营销”引发的不

  今年5月5日,《笔仙3》宣布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笔仙惊魂3》告上法庭。前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为这两部影片之间的官司作出一审判决:《笔仙3》胜诉,《笔仙惊魂3》赔款5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作为国内影视行业首例由“寄生营销”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例,“真假笔仙之争”在过去三年里备受业界关注,但对于普通观众来说,《笔仙3》还是《笔仙惊魂3》至今仍“傻傻分不清楚”。如今判决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表示惊讶:“什么?这两部竟然不是同一部片?那我之前看的又是哪一部?”

  《笔仙惊魂》两次抢先机

  2012年5月,以“韩国恐怖片大师安兵基首度执导中国电影”为卖点的《笔仙》定档当年的7月暑期档。随后,一部名为《笔仙惊魂》的电影对外宣传定档当年6月,比《笔仙》早一个月公映。因为两部电影片名和题材都“撞车”,业内便将《笔仙惊魂》的做法定义为“寄生营销”。后来,两部电影先后公映。投资1500万元的《笔仙》票房拿下6200万元,成为当年国产惊悚片票房之冠,而据说投资仅200万元的《笔仙惊魂》也收到了2300万元票房。2013年,《笔仙2》问世,加码至2000万元的投资拿下8200万元票房,再度问鼎年度国产恐怖片票房冠军。同年,《笔仙惊魂》团队打造的《校花诡异事件》拿下700万元票房。

  到了今年年初,仍然由安兵基执导的《笔仙3》宣布定档今年7月4日,主演是江一燕和董子健。此时,《笔仙惊魂3》也横空出世,导演仍是当年执导《笔仙惊魂》的关尔,主演则是一群不知名的年轻演员,影片宣布在4月4日公映。当时圈内便有不少人对这种“寄生营销”的做法表示不屑:“《笔仙惊魂2》呢?没有‘2’就直接跳到‘3’,节操何在?”最后,《笔仙惊魂3》如期在清明档率先公映,票房收获3200万元。

  《笔仙》忍无可忍打官司

  今年5月,《笔仙3》终于将《笔仙惊魂3》告上法庭。《笔仙3》方面解释,两年前《笔仙》撞上《笔仙惊魂》的时候,他们出于“不想炒作”的心理而并未积极应对,但如今对方跳过《笔仙惊魂2》直接端出《笔仙惊魂3》,这种“变本加厉”的行为已经让他们“忍无可忍”。他们指出,很多观众看完《笔仙惊魂3》后,通过各种途径质疑《笔仙3》的片方,指出影片质量和他们的宣传极度不符,这也让他们最终下定决心诉诸法律,把《笔仙3》所遭遇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但《笔仙惊魂3》的代表律师则表示:“笔仙是个社会概念,大家都可以用的。”至于在不少业内人看来“太没底线”的“缺2拍3”行为,这位律师回应:“没有规定一定要按照1、2、3这样的顺序取片名。《笔仙惊魂3》这个片名的‘3’,指的是这部电影中的故事是因为第三件凶杀案而引发的。有部电影叫《高海拔之恋2》,不是也没有拍1吗?”

  案件在6月开庭后,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作出判决。《笔仙惊魂3》出品方北京泽西年代影业有限公司和北京星河联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需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笔仙3》出品方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造成的影响,此外前者赔偿后者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50万元。

  官司反响

  观众如梦初醒

  “我晕!这居然是两部电影?”昨日,《笔仙3》打赢官司的消息传出后,网友纷纷围观。大多数网友的反应竟然是:他们通过这个新闻,才知道原来《笔仙3》和《笔仙惊魂3》不是同一部电影。还有不少网友表示,他们之前已经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看了《笔仙惊魂3》。羊城晚报记者还发现,不光普通观众搞不清,就连不少电影院都不晓得两部电影的区别,少数影院的官方微博昨日还在发消息,号召观众去观看“7月4日公映的《笔仙惊魂3》”——事实上,这应该是《笔仙3》。

  延伸阅读

  美国有公司专做“寄生营销”

  “寄生营销”的案子在国内虽是首例,但在好莱坞,这个现象却已伴随一家名为The Asylum的公司而盛行了十几年。去年,好莱坞3D科幻大片《环太平洋》上映前三天,The Asylum便出了一个山寨DVD影片叫《环大西洋》,虽水准跟《环太平洋》完全没法比,但不少观众还是因混淆或好奇而租看了这部DVD。

  《变形机体》山寨《变形金刚》,《我是结局》山寨《我是传奇》,《史前一亿年》山寨《史前一万年》,《霍比特人时代》山寨《霍比特人》……The Asylum专注山寨多年,但因为他们只山寨大片的片名、海报、题材,且每次都能抢在大片之前发行,因此并未真正触犯美国的著作权法,所以虽然吃了很多次官司,但很少真的打输,最严重的一次判决也不过是被判在《霍比特人》上映期间不得发行《霍比特人时代》——当时The Asylum在法庭上提出的辩诉理由是,他们拍的“霍比特人”根本就不是托尔金笔下的霍比特人,而是根据“真实的人类亚种”、2003年印度尼西亚发现的弗洛瑞斯人而拍,最后法院判定他们的做法是“在法律和传统保护下的正当使用”。加上每部电影的成本都低于100万美元,The Asylum经营得非常成功,甚至那些大片赔本的时候,他们的山寨版本都能赚钱。(记者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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