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版权时代音乐平台“战况”激烈,行业版权意识仍需提高
刚刚过去的4月20-26日国家知识版权宣传周在社交平台上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人们对版权保护还处于既熟悉又陌生的状态。要知道,维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查获多少张翻版,查处多少个假商标,最重要的在于不断重申“维权意识”的重要性。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标志是一个“R”,R是Rights,即为“利益”。
在这个钢筋水泥的时代,世人早已褪去“谈钱色变”的犹豫,越来越懂得自身合法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产权日的真谛在于“保护”二字,提起这个词语,我们总忍不住和“弱者”、“底层”、“新手小白”等群体挂钩,毕竟强者们早已在森林法则里积累了足够的维权能量。事实如此?并不见得。单就一个音乐行业而言,近些年来的典型事例就可随手拈来。
比如在2018年2月,《偶像练习生》选手在正式播出的节目中改编翻唱了一首周杰伦的歌曲《半兽人》,节目播出后便被某音乐平台在没有获得版权的情况下以数字专辑的形式售卖。
在随后的两个月里,发生了当年最大的侵权刷屏事件。这家音乐平台在周杰伦版权马上就要到期的情况下,通过官方渠道向用户推送售卖,让用户以400元/套的打包价格购买。版权过期后,仍然在推送售卖。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如果数字音乐在歌曲版权到期前突击出售,其实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申请三倍赔偿。这次事件触碰到了多方底线,不但用户们把这家音乐平台送上了热搜,版权方还将其告上了法庭。2019年法院宣判,该平台自然是构成侵权并被要求赔偿。不过呢,这家平台委屈的把自己的过错全部推到版权的“独占”“垄断”上,大肆宣扬独家版权的危害。
然而时间到了2019年,这家平台在获得大笔融资后,对版权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双标”地玩起了版权的独占并大肆宣传每一次拿到的“独家版权”。
网络上更是出现大量通稿,嘲讽其他平台只能通过该平台转授拿到版权并引以为傲。然而为人所知的是,该平台的歌曲版权数量在同类型音乐平台中,一直都处于弱势地位,其他平台这些年来也向其转授大量歌曲版权。如今却有人把转授权拿出来做文章,这种行为被披露出来,也引得众多网友纷纷表示“匪夷所思”。
不同于新兴产品发展初期,随着智能移动设备的普及,用户短时间内的大量涌入带来了巨大流量,在线数字音乐领域各平台也已经基本完成了由PC端向移动端用户的导流和培育。由于互联网移动端用户规模增长放缓、趋于稳定,相较于高速发展的用户红利期,如今的在线数字音乐市场不得不面对用户红利的终结。 对于每个音乐平台来说,如今才是他们竞争的下半场。
但是,维护整个市场健康的版权生态,不仅要从自身出发,严格遵守行业秩序与道德准则,更应该把版权意识贯彻到每一个环节当中。家家如此,在线数字音乐市场才能焕发更多的生机,整个行业才能够健康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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